海口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专项审计报告
2020-12-17 10:13:00 来源: 海口市审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国务院部署,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审办社发〔2020〕11号)、《海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审办〔2020〕11号)要求,海口市审计局自2020年2月6日至2020年3月31日,派出1个审计组共6名审计人员,组织对海口市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2.6亿元财政资金、244.52万元捐赠资金,延伸审计了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以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120急救中心、市商务局、市第四人民医院等政府机构和单位,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工作得到了海口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海口市人民政府有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进展顺利。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资金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海口市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到位2.6亿元,实际使用1.91亿元,0.69亿元尚未支出。实际使用1.91亿元中: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支出59.42万元,疫情防控人员补助支出56.69万元,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13,492.12万元,医院新建或改扩建支出2,500.29万元,其他支出2,976.77万元。

(二)捐赠款物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244.52万元,支出185.59万元,结余58.93万元(结余资金已分配56.5万元,其中市商务局37.54万元,市财政局1.8万元,四个区财政局17.16万元);市商务局、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73.15万件,已安排使用物资65.51万件,结余7.64万件(结余物资存于市疫情防控物资仓库)。

(三)落实复工复产政策方面。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工作,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截至3月31日,海口市共制定相关政策文件45份。一是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印发《中共海口市委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先后制定各类相关文件21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二是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八条措施》文件精神,先后出台了《海口市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政策措施》和《海口市进一步落实〈海口市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政策措施〉工作方案》,所属各单位相继制定了相关配套文件14份,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三是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海南旅游企业共渡难关六条措施》,印发了《海口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旅游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所属各单位制定相关文件6份支持旅游企业共渡难关,促进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20年3月31日,海口市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的决策部署情况、资金和物资的筹集情况、管理使用情况、分配发放情况以及使用绩效情况总体较好。各单位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各司其职,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资金能够做到专款专用。各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各项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也基本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但还存在资金支出进度慢、捐赠物资没有严格执行验收手续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截至2020年3月31日,895万元专项资金未支出,未能发挥资金效益。

(二)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资金方面

1.促进250万元采购冬季瓜果菜资金及时拨付。

2.促进加快支付1,970.59万元专项资金,规范采购凭据管理、及时报账859.93万元。

3.促进市商务局防范合同风险隐患,及时收回解除合同的采购货款327.27万元,并通过重签合同(改成能及时供应的防疫物资)、督促及时提供物资等方式,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物资方面

1.促进市商务局规范防疫物资管理。

2.促进市商务局对社会捐赠款物资的信息公开。

3.促进市红十字会和市慈善总会规范接受捐赠工作。

4.促进市慈善组织完善募捐程序。

审计促进建章立制和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专项审计已促进1个单位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方面规章制度共1项。

五、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资金使用率不高、没有严格执行验收手续等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率,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推进。

(二)严格履行接收捐赠物资验收手续,按质按量接收捐赠物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档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审计局”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