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审计局购买协审服务结果公示
根据2022年4月21日海口市审计局购买协审服务邀请函(海审办函〔2022〕343号)的邀请,共有5家公司应邀报名,其中海南博宇会计有限公司提交的人员资料不符合条件(1名退休人员无退休证明;1人社保只缴纳至2020年),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未提供人员缴纳社保证明,佳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仅提供1人缴纳社保证明,以上3家公司未通过此次购买协审服务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情况,本次购买协审服务具体安排如下:
邀请函中项目:海口市某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分别有海南博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海南佳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等2家公司通过资格审查,局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抽签方式选定海南佳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参与此项目审计工作。
现对以上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4月28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收到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68723019。
海口市审计局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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