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09-26 15:20:00 来源: 海口市审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根据委、政府和省审计厅的部署,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一年来,市审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自由贸易港政策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风险防控、重要民生事项、公共工程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纵向加强与审计厅的沟通、对区审计工作的领导,横向完善与纪检、巡视巡察的协作机制。认真落实各级审计委员会要求,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提出建议,以空前力度抓审计整改,促进重大政策和项目落地见效,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促进被审计单位治理效能提升,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一年来,审计项目79个,查出问题金额146.69亿元,促进增收节支6.22亿元,建章立制131项

审计结果表明,一年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我市各部门抢抓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政策机遇,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应对“三个大考”中交出满意答卷,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顺利开局

一是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平衡财政收支矛盾。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54亿元,增长6.74%;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4.5亿元争取上级财政资金339.1亿,保障项目资金需求。

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有保有压支持重点支出。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预算压减10%以上,“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压减3%以上。投入教育资金12.16亿元,改善学前教育基础建设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投入生态环境治理和资源保护资金21.98亿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投资重点项目173亿元,保障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三是推动国家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争取省下达债券资金136.09亿元,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稳投资、促发展作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免税费83.3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统筹配置稳岗就业各项资3.38亿元,助力各行业复工复产

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民生支出落地见效。安排安居工程资金27.77亿元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拨付抗疫资金8.9亿元支持疫情防控拨付25亿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拨付公共卫生项目建设资金5亿元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发放城乡低保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4.43亿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五是审计整改力度空前加大,推动提升治理能力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了审计委员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审计机关联合纪检、巡察、组织、督查等部门强化监督合力,大力推进落实审计整改。截至2021年7月,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类14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5个,整改完成率97.32%,促进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完善制度措施112项,问责处理59人次。4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进,督促加快落实整改到位。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情况。2020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92.7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17.47%,增长19.81%;总支出388.9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18.07%,增长20.93%;年终结余结转3.85亿元。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23.1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17.78%,增长28.85%;总支出423.1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18.12%,增长28.85%;年终无结余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60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5.95%,总支出6003万年终无结余

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4.14亿元,完成预算的93.77%支出201.11亿元,完成预算的216.87%滚存结余32.01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市财政局认真组织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决算草案比较真实完整地反映了财政当年收支状况。但市财政局和部分预算单位在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组织预算执行不到位一是盘活资金2.02亿元再次沉淀各预算单位。二是新增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慢,中央财政下达海口市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2.39亿元,总体支出69.26%,其中市本级支出84.26%。

(二)财政非税收入管理不到位。一是财政非税户长期存在未明信息款项。截至2021年1月,因财政非税户中非税信息与缴款信息不同步无法确认缴款信息收入达11.55亿元其中7.88亿元为推送信息错误、无效信息、重复推送信息,3.42亿元通过核对信息、完善手续等已完成整改二是在土地尚未完成征收的情况下土地购置预收6520.67万元提前确认为非税收入。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不到位。截至2021年5月,市政府及其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27家“一级企业”尚有11家未纳入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四)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直达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1家单位在公开招标采购审核不严,导致存在管理关系的企业参加项目投标并中标二是1家单位未按要求下拨资金163.1万元,而是自行组织招标购置设备同时在招标过程中违反程序。

(五)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一是预算绩效政策出台不及时。2019年10月,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直至2021年1月,我市才出台《海口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二是项目绩效管理有待加强,对绩效评审报告审核把关不严部分项目存在资料不完善、跟踪不到位等现象。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全市各单位进行了全覆盖大数据审计分析,重点对76家部门本级229家所属单位进行了现场审计和疑点核实。结果表明,76家部门本级年度预算执行率83.3%,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能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部门预算执行不到位

10家单位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于80%,其中3家单位低于50%。111家单位275个项目执行指标支出完成率低于10%,其中223个项目9.03亿元全年无支出。10家单位11个项目连续3年预算执行率均低于50%。15家单位盘活收回存量资金形成资金二次沉淀9152.25万元。6家单位未及时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5家单位提前支付下一年度经费,虚列支出487.68万元。7家单位预算支出不规范,存在无预算、超预算、超范围支出和虚报费用等问题。

(二) 财政财务管理不严格

154家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未清理盘活存量资金2.20亿元。56家单位应缴未缴、未及时收缴财政款项5937.14万元。25家单位未及时清理往来款10.42亿元。13家单位拖欠企业账款266.60万元。25家单位未及时注销银行账户42个。27家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严,主要表现为入账登记、资产核算不真实完整,实物管理不规范。4家单位26个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竣工决算编制。6家单位32个项目进展缓慢,未及时发挥效益。

(三) “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

13家单位为私家车加油8.72万元。25家单位在油卡余额能够满足当年用油的情况下仍充值202.10万元。16家单位仍未执行公务车一车一卡加油制度。14家单位160张公务车油卡仍未清理。11家单位未执行公务用车使用信息登记制度。8家单位少计“三公”经费支出13.46万元。2家单位未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

近年来,审计部门多次指出上述问题,但仍然屡查屡改屡犯,反映出一些部门单位预算执行规矩意识不强,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具体原因如下:

一是预算编制和执行缺乏刚性约束。一些单位预算意识不强,编制预算时仍然沿用以往的“基数+增长”模式,财政部门对各单位预算审核把关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评估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还需强化。

二是部门财政财务管理能力不强。随着全面预算绩效管理、预决算公开、政府会计制度等改革举措的推出,对单位财政财务管理能力要求越来越高,但一些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人员能力与管理要求有较大差距,难以精准把握相关政策的要求。

三是预算绩效意识薄弱。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资金分配管分不管用的问题仍然存在,缺乏跟踪问效,资金沉淀、滞留问题突出。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事项绩效审计情况

(一)海口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2020年,海口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3.4万人,医疗保障能力稳步提高,医保经办业务和基金管理总体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1.医保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按病种付费结算项目少。海口市当年实际发生结算的按病种付费项目94种小于规定的100种。二是医疗机构单病种疾病入组率未达标。7家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的疾病入组率低于总住院人次5%。

2.医保基金管理使用不规范。6家医疗机构未及时支付集中采购供应商药品款4.67亿元1家单位未及时拨付公务员医疗补助和残疾军人医疗补助费用64.60万元1家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生育津贴14万元。

(二)海口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2020年,海口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5.66万人,领取养老待遇23.21万人,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平稳,全民养老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46家企业未获或少获疫情期间养老保险减免13.46万元;二是1503名退役士兵养老保险接续工作不到位三是把关不严造成15人违规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14.35万元。

(三)海口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海口市2020年筹集和安排安居工程资金27.77亿元,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22个、棚户区住房270套,发放租赁补贴10240户。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使用不规范。2个棚改指挥部超范围、超标准进行拆迁补偿,多付补偿款36.2万元;1个棚改指挥部超范围支出工作经费171万元;1个棚改指挥部挪用工作经费25万元;2个区未及时发放垦区危房改造补助146.5万元。

2.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2个区2019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8个未完工;1个棚改回迁商品房项目建设超期26个月未完工;3家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垦区危房改造职责;3个已入住的安置房小区消防不完备;部分城镇老旧改造小区改造内容不合理,未建立物业管理等长效管理机制。

3.住房使用与分配管理不规范。1个250套公租房空置超过1年以上;8户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退出公租房保障;9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租房补贴;障部门对申请公租房人员信息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

(四)海口市就业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海口市就业补助资金在就业创业服务、职业培训、特定就业政策支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使用率低2017至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率仅41%。二是资金支出结构不合理2017年至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用于职业培训支出占比仅12.63%,培训支出占比低。三是职业培训专业较少2018至2019年省、市认定的工种70种,但海口市就业职业培训扶持的工种项目仅14种。是部分重点人群未参加职业培训2019年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占参加培训领取补贴人数的19.35%、0.38%、5.46%,部分退役军人、就业困难等重点人群未参加职业培训。

四、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海口市2020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海口市债券资金项目的实施,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推动海口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2019年债券资金6638万元超过一年未使用2020年新增债券资金有26个项目24.53亿元未按计划支出,占31.41%;7.85亿元未及时使用,占比10.05%。

(二)扶贫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抽查了73个项目2.05亿元,涉及14个部门、22个乡镇、91个村,调查走访31个企业(合作社)、581家农户。结果表明,海口市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扶贫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2个项目未及时投入使用;项目合同未按规定期限约定质保期、未约定风险防控条款等问题仍反复发生;未追收投资收益0.53万元;对集体收益45.94万元未及时制定使用方案;未及时向贫困户发放分红款4.75万元。

2.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不规范。10个项目工程总进度已64.8%,资金支出总进度仅为28.85%;7个高标准农田1146.81亩存在“非粮化”现象;3个项目未按设计施工;1个项目建设内容变更未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也未办理变更手续。

3.“厕所革命”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各区超实际需求多采购粪池4498套未提货也未退货,导致已支付的30%预付款138.27万元滞留在供货商处;21户农户重复申请专项补助11.04万元;2个区未及时向乡镇拨付专项资金62.11万元;部分乡镇未通过“一卡通”拨付专项资金102.30万元。

(三)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海口市2017至2019年教育均衡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义务教育阶段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教育结构调整效果不明显。2017至2018年投入4740.06万元对42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进行改造,但生源增长不明显,农村生源流向城镇学校现象突出。二是教学设备经费投入比重偏低。2017至2019年,学校设备购置类经费投入占教育总支出的5.33%。三是公办幼儿园占比小,存在“大班额”现象。2019年,我市公办幼儿52所,占比不足7%,公办幼儿园无法满足需求,造成“大班额”现象。

(四)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建设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结果表明,各单位能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有序开展工作,资金能够做到专款专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截至2021年1月,全市10个外语标识标牌建设项目未完工,占比15.66%。二是部分项目资金支出不规范3家单位未按合同支付款项11个项目未决算情况下已全额支付合同款。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情况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3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落实不力。1个区违规占用林地142块70.93亩;采伐树木未按规定更新造林27.75亩;未编制区级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1个单位11个项目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未编制市级水土保持规划

2.个别项目进展缓慢,运行效益不佳。2个项目因前期工作不到位进展缓慢;4个水体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进展缓慢;1个污水处理厂因进污水量过少、提标改造部分设备无法连续运行,未能及时发挥效益。

3.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3个镇未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和标志牌;饮用水水源地部分地段未完成围网闭合围网破损;2个水源保护区存在水环境面源污染9个水体在用水高峰期或雨季期间,存在污水溢流直接排入河湖沟现象152家单位违规取水;3家单位超限量取水14.94立方米;未及时收取3家单位水土保持补偿费及水资源费120.27万元。

(二)“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审计调查情况

2016年至2020年,海口市共投入财政资金1.37亿元,建设生态环境监测能力项目58个,完成计划任务量的72.5%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管理不规范。未及时支付4个项目资金1932.05万元;25个项目未及时竣工结算。二是项目绩效不佳。22个项目未开展实施;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使用率不高。三是政府采购不合规。1个项目招标采购不规范,涉嫌串通投标;1个单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不严格,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等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

六、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海口湾畅通工程、文明东越江通道10个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项目总投资135.34亿元。开展结算审计项目40个,送审工程造价39.41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反招标投标和工程承包管理规定。1个项目存在违规重复招标及违法分包、应招标未招标指定分包商、监理投标人提供无效证书中标等问题;4个项目存在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3个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评标

(二)前期工作不到位,部分项目进展缓慢、存在损失浪费。5个项目前期手续未完善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5个项目因征地未完成等原因进度滞后1个项目因设计方案不合理、挖除重建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293万元。

)未按进度支付建设费用。4个项目未按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1.66亿元;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设计费265.40万元。

(四)违规多计或多支付建设费用。3个项目共多计工程造价1700.95万元;1个项目超标准支付费16.62万元;40个结算审计项目核减工程造价6.21亿元,核减15.76%其中1个项目核减率高达69.11%

)工程管理不规范,参建单位履职缺位。6个项目未按设计施工且未办理变更手续4个项目施工或监理单位擅自更换关键岗位人员且未办理变更手续;2个项目履约保函提交不及时、延期手续未办理。

七、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开展9家国有企业2014年至2020年对外投资与合作项目效益情况审计调查以及1家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9家国有企业对外投资与合作项目共43个,金额33.86亿元,其中13个项目无收益、9个项目亏损0.15亿元、1个项目潜在亏损8.23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府投资资金效益不佳。政府扶持性资金的债权投资效益较差,存在不能足额获取分红计息、股本不能如约收回等问题,部分项目因未能履行合同出现法律纠纷,面临损失风险1家国企债权投资8.28亿元未能及时收回,存在损失风险;1家国企出借资金3亿元期限8年,收到2年投资收益后再未收到任何收益,涉及金额9712.52万元1家国企进行股权投资1500万元,本息未如约收回进入诉讼阶段1家国企投资建设三角梅项目累计亏损204.44万元。

(二)以入股合作方式成立的项目公司造血功能差,缺乏市场竞争力,有的业务停滞、公司面临倒闭。1家国企投资800万元设立医药研发平台,至今未获得任何收益1家国企投资95万元设立的公司面临破产2家国企投资430万元参股的公司至今无任何实质性业务,未产生经济效益。

(三)铺面空置现象比较严重。受疫情和经济形势影响,国有资产经营状况不佳,铺面闲置较严重。1家国企摊位闲置率34%铺面空置率85%会展工场主楼3.47万平方米的场地闲置。

(四)未完成当年投资计划。1家国企因农转用手续未办理、建设方案调整等原因,2017至2019年,29个项目当年未完成投资计划。

(五)代建项目管理不规范。1家国企3个项目多收投标保证金1个项目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4个项目先施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2个项目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已施工2个项目未经验收合格即交付使用。

八、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一年来,向纪委监委及有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4宗。一是涉及违规占用资产、财务违法违纪问题移送线索3宗;二是涉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违规招投标、违规发包转包、围标串标问题,移送线索11宗。截至2021年6月,有关部门已对26家单位、44个人进行了处理

九、审计建议

一是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见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海南高质量发展的十个方面任务,不折不扣落实自贸港政策、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改善民生等重大政策,强化绩效考核,着力破解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中的堵点、难点问题。

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加大政策对支出预算的指导约束力度,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实体账户资金盘活机制,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三是规范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绩效。坚持统筹规划、放管结合、规范高效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评估机制,优化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向。加强政府投资监督,完善项目预算、进度、质量控制体系,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四是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加强地方债务实时监测,防范地方隐性债务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大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力度,构建生态环保污染预警和联动处置机制,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海口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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