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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50-1/2020-00952 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名  称: 海口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0-10-28
文  号: 主 题 词:
时 效 性:


海口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杜绝违法裁量、随意裁量、滥用自由裁量的现象,促进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我局制定了《海口市审计局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现予以印发执行,文件有效期为五年。

附件:海口市审计局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

海口市审计局

2020年7月10日

海口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表.pdf

海口市审计局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表

类别

序号

违法

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

情形

裁量档次

符合

条件

裁量基准

备注

一、被审计单位不配合或影响审计机关依法行使审计职权类

1

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47条规定: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和条例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被审计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

轻微

经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后予以改正,但影响到审计工作正常开展5日以内的。

给予警告

一般

拒不改正,影响到审计工作正常开展达5日以上的。

对被审计单位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0.5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拒不改正,导致审计结果出现错误或影响到审计工作正常开展达15日以上的。

对被审计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0.5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拒不改正,影响到审计工作正常开展达30日以上或导致审计工作无法开展的。

对被审计单位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海口市审计局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表

类别

序号

违法

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

情形

裁量档次

符合

条件

裁量基准

备注

二、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类

2

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49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区别情况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但没有违法所得的

轻微

违法发生额占抽查金额10%以下或者发生额在200万元以下的。

给予警告。

一般

违法发生额占抽查金额10%以上30%以下或者发生额在200万以上400万元以下的。

给予警告。并对被审计单位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0.5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违法发生额占抽查金额30%以上50%以下或者发生额在400万以上600万元以下的。

给予警告。并对被审计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0.5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违法发生额占抽查金额50%以上或者发生额在600万以上的。

给予警告。并对被审计单位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相关责任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海口市审计局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表

   

类别

序号

违法

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

情形

裁量档次

符合

条件

裁量基准

备注

二、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类

2

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49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区别情况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且有违法所得的

轻微

违法发生额占抽查金额10%以下或者发生额在200万元以下的。

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对被审计单位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0.5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违法发生额占抽查金额10%以上30%以下或者发生额在200万以上400万元以下的。

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对被审计单位处违法所得2倍上3倍以下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0.5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违法发生额占抽查金额30%以上50%以下或者发生额在400万以上600万元以下的。

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对被审计单位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4倍以下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违法发生额占抽查金额50%以上或者发生额在600万以上的。

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对被审计单位处违法所得4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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